质量管理培训、考核管理制度
2019-08-08 浏览次数:157次
质量管理培训、考核管理制度
1、目的:强化培训,提高员工业务素质。
2、适用范围:全体员工
3、责任人:总经理、质量负责人
4、正文:
4.1、按照《湖北省兽药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实施细则》的要求,质量负责人、质量管理人员和员工参加兽药管理部门组织的培训。
岗位 | 质量负责人、质量管理人员 | 检查验收员 | 营业员 | 养护、保管、销售人员 | |
上岗培训 | 经培训由县级以上兽医行政管理部门考核合格后,持证上岗,方可承担质量管理工作。 | 经企业组织的专业技术培训,考核合格后发给岗位合格证书后方可上岗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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继续教育 | 每年应接受县级以上兽医行政管理部门组织的继续教育 | 需定期接受企业组织的继续教育 | |||
4.2、经营部每季度组织一次质量管理、经营管理方面的培训。
4.3、全员培训,经考核合格后上岗。
4.4、建立员工培训档案,员工培训情况,考核成绩进入培训档案,作为聘用、加薪、晋升的依据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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